- 中華民國111年5月1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100041591號令修正公布第四十四條、第六十四條條文
- 中華民國107年6月13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700062391號令修正公布第六十四條;增訂第六十六條之一條文
- 中華民國105年11月9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500136311號令修正公布第六十四條條文
- 中華民國105年1月6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400154531號令修正公布全文六十八條,自公布日施行
- 中華民國92年12月2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200239051號令修正公布第九條條文(中華民國101年5月15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10131134號公告第三條第一項所列屬「行政院新聞局」之權責事項(含主管機關之權責事項),自95年2月22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成立後改由其管轄)
- 中華民國92年1月15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200006890號令修正公布第六條、第九條、第十六條條文
- 中華民國88年2月3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8800021610號令制定公布全文四十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