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09年7月29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平臺字第10941021460號令修正發布第九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二十五條條文
- 中華民國105年1月30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平臺字第10541002370號令修正發布第一條、第三條、第四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五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九條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 中華民國90年7月12日行政院新聞局(90)正廣五字第09184號令訂定發布全文二十九條,本準則施行日期,由新聞局另定之(中華民國90年12月13日行政院新聞局(90)正廣五字第16379號令發布定自91年1月1日施行)(中華民國101年6月25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10134960號公告第十二條所列屬「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之權責事項,經行政院公告自93年7月1日起變更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管轄,自101年7月1日起改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管轄)
中央法規歷史沿革
行政/新聞/廣播電視
中華民國90年7月12日
中華民國109年7月29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傳平臺字第10941021460號令修正發布第九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二十五條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