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09年10月12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總處秘字第1090042956號函修正發布第六點至第八點、第十點、第十一點及第七點附件二,並自即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2年2月20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總處秘字第1020024456號函修正發布第七點、第十點及第七點之附件二,並自即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1年7月11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總處秘字第1010042683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十一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暨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作業規定)
- 中華民國101年3月8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總處法字第1010027767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九點;並溯自101年2月6日生效(原名稱: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暨所屬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作業規定)
- 中華民國90年1月17日行政院人事行政局90局企字第180064號函訂定發布全文九點
中央法規歷史沿革
行政/人事行政/組織
中華民國90年1月17日
中華民國109年10月12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總處秘字第1090042956號函修正發布第六點至第八點、第十點、第十一點及第七點附件二,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