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07年6月13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700064051號令修正公布第二條、第三條及第八條條文,自公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102年6月19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200113911號令制定公布全文八條,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中華民國102年7月10日行政院院授研綜字第1022260532號令定自102年7月23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