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08年1月2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700143921號令修正公布第三條條文 中華民國100年12月2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000291401號令訂定公布全文二十六條(中華民國102年7月19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20141353號公告第三條第一項所列屬「行政院衛生署」之權責事項,自102年7月23日起改由「衛生福利部」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