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01年11月1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健保字第101266026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十一條,自102年1月1日施行(原名稱:全民健康保險紓困基金貸款辦法)
- 中華民國99年8月5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健保字第0992600255號令修正發布第九條條文
- 中華民國98年12月16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健保字第0982660227號令修正發布第三條、第五條條文
- 中華民國92年7月10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健保字第0922600172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八條條文
- 中華民國92年1月9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健保字第0922600009號令修正發布第八條條文
- 中華民國91年10月25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健保字第0910072678號令訂定發布全文十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中央法規歷史沿革
行政/衛生/健保
中華民國91年10月25日
中華民國101年11月1日行政院衛生署衛署健保字第101266026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十一條,自102年1月1日施行(原名稱:全民健康保險紓困基金貸款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