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10年1月19日國家發展委員會發人字第1101600017號函修正發布全文九點
- 中華民國109年2月18日國家發展委員會發人字第1091600218號函修正發布
- 中華民國107年3月20日國家發展委員會發人字第1071600308號函修正發布第一點、第二點、第七點、第八點,並自即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6年3月27日國家發展委員會發人字第1061600288號函修正發布第七點、第八點,並自即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5年2月25日國家發展委員會綜合規劃處發綜字第1050800325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九點,自即日生效(原名稱:國家發展委員會自行研究獎勵作業要點)
- 中華民國104年10月8日國家發展委員會綜合規劃處發綜字第1040801448號函修正發布第六點、第七點,刪除第九點,並自即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4年8月12日國家發展委員會社會發展處發社字第1041301259號函修正發布第五點至第七點
- 中華民國103年7月24日國家發展委員會社會發展處發社字第1031301143號函訂定發布全文九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