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08年6月11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養字第1080041729號令修正發布第三點、第五點及第六點附表一,並自即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6年9月29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養字第10600759591號令修正發布第六點、第十二點,並自106年9月29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2年10月17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貳字第1020074536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一點,並自102年11月1日起生效(原名稱: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全部供給制就養榮民眷屬補給作業要點)
- 中華民國101年7月6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貳字第1010052984號令修正發布第五點、第六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 中華民國99年12月28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貳字第0990026933號令修正發布第五點、第六點、第八點、第十二點、第十五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 中華民國97年1月2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貳字第0960022735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十五點(原名稱: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養榮民眷屬補給作業要點)
- 中華民國95年8月4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貳字第0950014067號令修正發布第四點
- 中華民國95年1月20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貳字第0950001003號令修正發布全文十二點
中央法規歷史沿革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就養
中華民國108年6月11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養字第1080041729號令修正發布第三點、第五點及第六點附表一,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