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12年7月6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服字第1120052894號令修正發布第二點、第五點,並自即日生效
- 中華民國111年11月4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服字第1110082214號令修正發布全文五點,並自即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2年10月25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壹字第1020076802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一點,並自102年11月1日生效(原名稱: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遺孤三節慰問作業規定)
- 中華民國99年12月28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壹字第0990016837號令修正發布第二點;並自即日生效
- 中華民國99年1月12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壹字第0990000286號令修正發布全文五點;並自即日生效
- 中華民國94年12月22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壹字第0940017824號函修正發布全文七點;並自94年12月19日生效
- 中華民國94年11月2日行政院國軍退徐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壹字第0940015056號訂定發布全文七點;並自94年10月27日起生效
中央法規歷史沿革
行政/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就養
中華民國94年11月2日
中華民國112年7月6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服字第1120052894號令修正發布第二點、第五點,並自即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