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05年3月11日勞動部勞動福1字第1050135251號令修正發布第十四條條文 中華民國92年4月9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臺九十二勞福一字第0920019762號令修正發布第一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二條至第十四條條文(中華民國103年2月14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30124618號公告第十四條所列屬「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103年2月17日起改由「勞動部」管轄) 中華民國88年12月29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臺八十八勞褔一字第0055715號令修正發布第七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條文 中華民國40年4月16日內政部修正發布全文十五條 中華民國32年7月16日社會部訂定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