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10年4月2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000038701號令修正公布第二十九條條文
- 中華民國104年7月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400077061號令修正公布第四條;增訂第十七條之一條文
- 中華民國103年5月2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300084341號令修正公布第三十二條條文
- 中華民國103年1月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300000661號令修正公布第二十九條條文(中華民國103年2月14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30124618號公告第四條所列屬「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103年2月17日起改由「勞動部」管轄;第五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六十七條第一項第四款、第三項、第六十八條所列屬「勞工保險局」之權責事項,自103年2月17日起改由「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管轄;第六十七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第五款、第二項所列屬「勞工保險局」之權責事項,自103年2月17日起,勞工保險基金投資及運用業務,改由「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管轄;其他業務改由「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管轄;第五條第一項、第二項、第二十八條、第六十五條之五第一項、第二項、第六十七條第一項序文、第六十八條所列屬「勞工保險監理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103年2月17日起改由「勞動部」管轄)
- 中華民國102年5月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200082741號令修正公布第五十四條之一條文,第2項規定自102年8月13日施行
- 中華民國101年12月19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100279771號令修正公布第三十條條文
- 中華民國101年12月5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100269291號令修正公布第六條、第九條;增訂第二十九條之一條文
- 中華民國100年4月27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000079401號令修正公布第十五條、第四十四條、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九條條文;並自公布日施行,但第十五條之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中華民國101年6月1日施行)
- 中華民國98年11月25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800292201號令修正公布第二十九條條文
- 中華民國98年4月22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800094011號令修正公布第七十二條條文
- 中華民國98年1月23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800015971號令修正公布第二十條條文
- 中華民國97年8月13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700153201號令修正公布第二條、第十三條、第十九條至第二十條之一、第4章第5節節名、第五十三條至第五十九條、第六十三條至第六十五條、第七十九條條文;增訂第五十四條之一、第五十四條之二、第五十八條之一、第五十八條之二、第六十三條之一至第六十三條之四、第4章第8節節名、第六十五條之一至第六十五條之五、第七十四條之一、第七十四條之二條文;刪除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一條之一、第三十八條、第四十七條、第六十一條條文(中華民國97年10月9日期及第十三條第3項、第4項定自99年1月1日施行外,其餘條文定自98年1月1日施行)
- 中華民國97年5月1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700055081號令修正公布第十七條條文
- 中華民國92年1月29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200015210號令修正公布第十條、第十三條、第二十八條、第七十二條;增訂第十四條之一、第十四條之二、第二十條之一、第四十二條之一條文
- 中華民國92年1月2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200012650號令修正公布第二十九條、第六十七條條文
- 中華民國90年12月19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9000252750號令修正公布第十二條、第五十八條條文
- 中華民國89年7月19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8900177660號令修正第四條、第十五條、第六十七條、第六十八條、第六十九條條文
- 中華民國87年8月28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臺八十七勞保二字第037497號令修正發布「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
- 中華民國85年5月1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臺勞保二字第114618號令修正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
- 中華民國84年12月30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臺勞保三字第148252號令修正「職業災害保險適用行業別及費率表」
- 中華民國84年4月10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臺勞保二字第111127號令修正「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
- 中華民國84年2月2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235號令修正公布第五條、第十三條、第十五條;增訂第七十六條之一條文
- 中華民國83年2月21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臺勞保二字第10590號令修正薪資分級表
- 中華民國77年2月3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319號令修正公布第四條、第六條、第八條至第十七條、第十九條至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八條、第五十九條、第六十一條、第六十四條、第七十二條、第七十六條;增訂第九條之一、第二十一條之一、第三十九條之一;刪除第六十條、第七十五條條文
- 中華民國68年2月19日總統臺總(一)義字第0854號令修正公布全文七十九條,自公布日施行
- 中華民國62年4月25日總統臺總(一)義字第1858號令修正公布第十條、第十八條條文
- 中華民國57年7月23日總統令修正公布全文八十八條,自公布日施行
- 中華民國47年7月21日總統令制定公布全文八十七條,中華民國49年2月24日行政院令臺灣省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