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08年5月15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800049111號令修正公布第三條及第六條條文(中華民國108年6月13日行政院院臺勞字第1080018514號令發布,定自108年6月15日施行)
- 中華民國102年7月3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200127211號令修正公布名稱及全文五十五條,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中華民國103年6月20日行政院院臺勞字第1030031158號令發布除第七條至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至第十五條及第三十一條,定自104年1月1日施行外,其餘條文定自103年7月3日施行)(原名稱:勞工安全衛生法)
- 中華民國91年6月12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100116850號令修正公布第六條、第八條、第十條、第二十三條、第三十二條;並增訂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
- 中華民國91年5月15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100093800號令修正公布第三條條文
- 中華民國80年5月17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2433號令修正公布全文四十條
- 中華民國63年4月16日總統臺統(一)義字第1604號令制定公布全文三十四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