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10年4月28日勞動部勞動發特字第11005054842號令修正發布全文十三條,自發布日施行
- 中華民國105年5月17日勞動部勞動發特字第10505053731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條文
- 中華民國98年6月19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特字第0980503166號令修正發布第三條、第五條條文(中華民國103年2月14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30124618號公告第二條所列屬「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103年2月17日起改由「勞動部」管轄)
- 中華民國97年1月28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特字第0970503027號令修正發布第一條、第三條條文
- 中華民國96年4月30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特字第0960501465號令修正發布全文十二條
- 中華民國92年10月2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職特字第0920208021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第四條、第六條條文
- 中華民國88年6月29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臺八十八勞職業字第0700036號令修正發布第四條條文
- 中華民國87年6月30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臺八十七勞職業字第027422號令訂定發布全文九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