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08年9月3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化字第1088000468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十九條,自109年1月16日施行(原名稱: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施行細則)
- 中華民國103年11月25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毒字第1030098419號令修正發布第七條;刪除第四條條文
- 中華民國96年12月17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毒字第0960095332號令修正發布全文十七條
- 中華民國89年10月25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9)環署毒字第0058012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六條、第二十四條條文
- 中華民國88年8月25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8)環署毒字第0053575號令修正發布第三條、第四條、第九條條文
- 中華民國87年4月8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7)環署毒字第0017727號令修正發布全文二十六條
- 中華民國84年6月30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4)環署毒字第32380號令修正發布刪除第十五條條文
- 中華民國78年8月2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法字第22061號令訂定發布全文三十五條
中央法規歷史沿革
行政/環境保護/環境衛生及毒物管理
中華民國78年8月2日
中華民國108年9月3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化字第1088000468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十九條,自109年1月16日施行(原名稱: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施行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