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08年11月18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企字第1080100824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第十二條條文
- 中華民國102年8月15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企字第10200289630號令修正發布第二十條;增訂第三十三條之六條文
- 中華民國99年12月28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企字第09900519590號令修正發布第三條、第十四條、第二十五條條文
- 中華民國99年4月28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企字第09900160720號令修正發布第三十三條之五條文
- 中華民國94年7月12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企字第09400244920號令修正發布第三十三條之五條文
- 中華民國92年11月19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企字第09200456790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第二十八條條文
- 中華民國92年4月28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企字第09200173130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第二十八條條文
- 中華民國91年3月26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企字第91011754號令修正發布全文三十五條
- 中華民國90年8月24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0)工程企字第90032047號令修正發布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九條、第十五條、第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五條條文
- 中華民國88年5月17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88)工程企字第8806741號令訂定發布全文三十五條,自88年5月27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