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07年1月3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700012051號令修正公布全文二十一條,自公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99年1月27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900017991號令制定公布全文十五條,自公布日施行(中華民國100年12月16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00109431號公告第二條第四款、第六條第一項所列屬「行政院客家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101年1月1日起改由「客家委員會」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