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12年1月19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11200004641號令修正公布第十一條、第三十八條條文(中華民國112年2月22日行政院院臺金字第1121004401號令發布,定自112年3月1日施行)
- 中華民國110年1月27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11000006081號令修正公布全文六十條,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中華民國110年2月18日行政院院臺金字第1100004100號令發布,定自110年7月1日施行)
- 中華民國107年1月3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700011001號令修正公布增訂第三條之一條文
- 中華民國106年6月1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600073191號令修正公布第五十八條;刪除第五十三條條文,自公布日施行
- 中華民國104年2月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400012581號令制定公布全文五十八條,本條例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中華民國104年3月5日行政院院臺金字第1040010316號令定自104年5月3日施行)
中央法規歷史沿革
行政/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
中華民國104年2月4日
中華民國112年1月19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11200004641號令修正公布第十一條、第三十八條條文(中華民國112年2月22日行政院院臺金字第1121004401號令發布,定自112年3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