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04年7月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400077241號令修正公布第二條條文
- 中華民國98年7月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800167881號令修正公布第四條條文(中華民國101年2月3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10122318號公告第七條第一項所列屬「行政院主計處」之權責事項,自101年2月6日起改由「行政院主計總處」管轄)(中華民國101年6月25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10134960號公告第二條所列屬「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101年7月1日起改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管轄)
- 中華民國94年6月22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400092821號令修正公布全文十八條,並自公布日施行
- 中華民國90年7月9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9000134150號令制定公布全文十七條,並自公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