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05年12月2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500161491號令修正公布第三條、第二十二條之二及第二十二條之三條文
- 中華民國104年2月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400014281號令修正公布第一條、第二條及第二十二條之六;增訂第二十二條之十二至第二十二條之二十條文及第三章之一章名
- 中華民國102年6月19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200113891號令修正公布第一條、第二條及第四條;增訂第二十二條之三至第二十二條之十一條文及第一章至第四章章名
- 中華民國99年6月9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900140731號令修正公布第十六條、第二十四條條文;第十六條第1項之結構型商品交易之所得免予扣繳所得稅規定,自99年1月1日施行(中華民國101年6月25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10134960號公告第二條所列屬「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101年7月1日起改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管轄)
- 中華民國98年4月29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800105901號令修正公布增訂第五條之二條文
- 中華民國95年1月27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500011651號令修正公布第二條、第四條、第五條、第五條之一、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二條之一;增訂第四條之一、第二十一條之一、第二十二條之二;刪除第二十一條條文
- 中華民國86年10月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8600219100號令修正公布第四條、第五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六條、第二十二條;增訂第五條之一、第二十二條之一條文
- 中華民國72年12月12日總統臺統(一)義字第6830號令制定公布全文二十四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