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11年9月22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綜字第11104936691號令修正發布第六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至第十四條、第十九條、第三十二條至第三十三條之一、第四十七條、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五條、第五十六條、第六十一條條文,除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至第三十三條之一、第四十七條、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五條與保障六十五歲以上客戶投保權益相關部分,自111年10月1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 中華民國110年3月3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綜字第11004907181號令修正發布第十條、第十二條至第十四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二十一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三條之一、第四十三條、第四十九條條文
- 中華民國108年11月18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綜字第10804956691號令修正發布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四十九條;增訂第三十三條之一、第三十四條之一條文
- 中華民國108年5月8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綜字第10804561971號令修正發布第六條、第九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三十三條、第五十七條條文
- 中華民國106年6月27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綜字第10602561991號令修正發布第三十四條條文
- 中華民國104年6月18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綜字第10402567071號令修正發布全文六十一條,自發布日施行
- 中華民國103年6月24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綜字第10302565241號令修正發布全文五十三條,本規則除另定施行日期者外,自發布日施行
- 中華民國101年12月28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綜字第10102573201號令修正發布第十七條、第二十六條、第三十八條條文
- 中華民國100年12月29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理字第10002660381號令修正發布第一條、第十五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八條;增訂第三十九條之一至第三十九條之三;刪除第六條條文;除第三十九條之一至第三十九條之三規定自101年7月1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 中華民國100年2月25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理字第10002545321號令修正發布全文四十八條
- 中華民國99年2月4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法字第09900542800號令修正發布第七條條文
- 中華民國94年2月18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三字第09402540212號令修正發布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二條條文
- 中華民國92年12月8日財政部臺財保字第0920752069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四十六條(原名稱: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公證人管理規則)
- 中華民國90年8月30日財政部臺財保字第0900750934號令修正發布第二十二條條文
- 中華民國89年12月20日財政部(89)臺財保字第0890751353號令修正發布第十八條條文
- 中華民國86年9月23日財政部臺財稅字第862399129號令修正發布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二十一條、第四十二條條文
- 中華民國86年7月26日財政部臺財保字第862398025號令修正發布全文四十八條
- 中華民國84年1月5日財政部臺財保字第832063258號令修正發布第七條、第八條、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第五十三條;刪除第六條、第九條、第十二條、第五十二條、第五十四條條文
- 中華民國82年11月4日財政部臺財保字第821728975號令修正發布第三十二條條文
- 中華民國81年9月23日財政部臺財保字第811764507號令修正發布第三條、第八條、第十一條、第十四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第三十八條、第四十五條;增訂第五十五條之一;刪除第五十五條條文
- 中華民國80年12月31日財政部臺財保字第801750303號令修正發布
- 中華民國72年7月11日財政部臺財融字第20121號令修正發布
- 中華民國69年12月23日財政部臺財錢字第25517號令修正發布第十一條條文
- 中華民國67年8月25日財政部臺財錢字第19241號令修正發布
- 中華民國63年10月21日財政部臺財錢字第19996號令修正發布
- 中華民國62年4月25日財政部臺財錢字第13996號令修正發布
- 中華民國60年9月1日財政部臺財錢字第17417號令修正發布
- 中華民國58年10月2日財政部臺財錢字第11419號令修正發布
- 中華民國58年3月20日財政部臺財錢字第03103號令訂定發布
中央法規歷史沿革
行政/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
中華民國58年3月20日
中華民國111年9月22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保綜字第11104936691號令修正發布第六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至第十四條、第十九條、第三十二條至第三十三條之一、第四十七條、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五條、第五十六條、第六十一條條文,除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三十二條至第三十三條之一、第四十七條、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五條與保障六十五歲以上客戶投保權益相關部分,自111年10月1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