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02年5月22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200092071號令修正公布名稱及全文十三條(原名稱:司法院司法人員研習所組織條例) 中華民國81年11月2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5641號令制定公布全文十二條,並自公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