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04年7月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400077881號令修正公布全文六十八條,施行日期由司法院定之(中華民國104年7月3日司法院院台廳司四字第1040017783號令發布,除第七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八條、第五十一條至第五十五條、第五十九條自105年3月23日施行外,自104年7月6日施行)
- 中華民國98年12月3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800324421號令修正公布第五十四條條文,施行日期由司法院定之(中華民國99年8月30日施行)
- 中華民國93年1月7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200249481號令制定公布全文六十六條,本法施行日期由司法院定之(中華民國93年6月14日施行)
中央法規歷史沿革
司法/組織
中華民國93年1月7日
中華民國104年7月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400077881號令修正公布全文六十八條,施行日期由司法院定之(中華民國104年7月3日司法院院台廳司四字第1040017783號令發布,除第七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四條、第四十八條、第五十一條至第五十五條、第五十九條自105年3月23日施行外,自104年7月6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