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12年6月2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200051211號令修正公布第一條、第三十三條、第五十三條、第五十九條、第六十三條、第九十五條條文,施行日期,由司法院以命令定之
- 中華民國108年1月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800001301號令修正公布名稱及全文九十五條,自公布後三年施行(原名稱: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
- 中華民國82年2月3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453號令修正公布名稱及全文三十五條(原名稱: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法)
- 中華民國47年7月21日總統令制定公布全文二十條(原名稱: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規則)
- 中華民國41年4月14日政府遷臺後大法官會議第一次會議修正公布
- 中華民國37年9月15日大法官會議第一次會議通過
中央法規歷史沿革
司法/大法官會議
中華民國37年9月15日
中華民國112年6月2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200051211號令修正公布第一條、第三十三條、第五十三條、第五十九條、第六十三條、第九十五條條文,施行日期,由司法院以命令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