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12年5月16日考試院考臺人字第11212101731號令修正發布全文二十二條,自112年6月1日施行
- 中華民國111年1月7日考試院考臺人字第11100001891號令修正發布第六條、第七條、第十八條至第二十二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三條;增訂第二十條之一;刪除第八條條文,自111年2月1日施行
- 中華民國97年11月7日考試院考臺人字第09700080771號令修正發布第五條、第八條、第十條至第十二條、第十四條至第十六條、第十八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三條至第三十五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條文;增訂第二十七條之一條文
- 中華民國92年4月3日考試院考臺人字第09200027861號令修正發布第七條、第二十條;刪除第十三條條文
- 中華民國92年2月27日考試院考臺人字第09200016451號令修正發布第十四條、第十六條、第十八條條文
- 中華民國83年7月25日考試院(83)考臺秘議字第2371號令修正發布全文四十三條
- 中華民國71年6月1日考試院(71)考臺秘議字第2003號令修正發布
- 中華民國68年8月15日考試院(68)考臺秘一字第2105號令修正發布全文四十四條,自發布日施行
- 中華民國53年12月4日考試院(53)考臺秘一字第2217號令修正發布第八條條文
- 中華民國49年12月30日考試院(49)考臺秘一字第1735號令修正發布第一條;增訂第十三條條文,及以下條次遞改
- 中華民國49年6月20日考試院(49)考臺秘一字第0728號令修正發布第六條、第七條條文
- 中華民國46年2月16日考試院(46)臺試秘文字第027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三十條,自公佈日施行
- 中華民國41年11月15日考試院(41)臺試秘文字第69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二十八條,自公布日施行
- 中華民國37年10月7日考試院(37)憲祕文字第32號令訂定發布全文三十五條,自公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