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11年1月17日考試院考臺秘總字第111000042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十九點,並自即日生效 中華民國98年3月27日考試院考臺秘總字第0980002229號令修正發布全文六十六條,並自即日起生效(中華民國98年2月25日考試院第一四八次業務會報修正通過)(中華民國98年3月20日臺北市政府府勞一字第09831933800號函修正核備) 中華民國88年11月26日考試院第五十九次業務會報通過(中華民國89年6月21日臺北市政府府勞一字第8904926600函同意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