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12年4月28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評字第1122260098號令修正發布第三條條文 中華民國109年11月3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評字第10922602141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二條、第三條條文(原名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閱覽試卷收費標準) 中華民國107年12月22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評字第10722604451號令訂定發布全文四條,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