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12年1月18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11206000041號令修正發布第十二條條文及第六條附表二,自發布日施行
- 中華民國111年3月16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11100019811號令修正發布第十二條條文及第六條附表二,自112年1月1日施行
- 中華民國110年4月20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11000024801號令修正發布第三條附表一、第七條附表三
- 中華民國108年12月23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10800091771號令修正發布第十二條條文及第三條附表一、第六條附表二、第七條附表三,自109年1月16 日施行
- 中華民國108年2月18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10700107751號令修正發布全文十二條,自發布日施行
- 中華民國107年4月13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10700022771號令修正發布第十一條條文及第六條附表二應試科目表(修正表頭欄、四等考試法警、執達員、執行員、監所管理員類科部分),自108年1月1日施行
- 中華民國106年3月24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10600015091號令修正發布第十一條條文;原第十一條、第十二條刪除,原第十三條移列至第十一條,自發布日施行
- 中華民國105年3月4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10400082221號令修正發布第四條、第五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三條條文及第三條附表一(修正附註部分)、第六條附表二應試科目表(修正三等考試行政執行官、心理測驗員、心理輔導員、監獄官類科、四等考試監所管理員類科、五等考試庭務員類科)、第七條附表三體格檢查標準表(修正三等考試監獄官類科、四等考試法警、監所管理員類科)
- 中華民國103年7月14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10300051911號令修正發布第一條、第八條及第三條附表一應考資格表、第六條附表二應試科目表(表頭欄部分)、第七條附表三體格檢查標準表(附註部分)
- 中華民國102年9月16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10200079361號令修正發布第六條附表二應試科目表(三等考試檢察事務官類科偵查實務組、電子資訊組)
- 中華民國102年3月11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10200021321號令修正發布第一條、第四條、第五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三條條文及第三條之附表一應考資格表(增訂三等考試家事調查官類科部分)、第六條之附表二應試科目表(修正表頭欄、三等考試觀護人、增訂家事調查官類科、修正四等考試法警類科部分)、第七條之附表三體格檢查標準表(附註部分)
- 中華民國101年4月27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10100036541號令修正發布第三條之附表一應考資格表(修正三等考試公設辯護人、行政執行官類科、增訂心理測驗員、心理輔導員類科及修正附註部分)、第六條之附表二應試科目表(增訂三等考試心理測驗員、心理輔導員類科部分)、第七條之附表三體格檢查標準表(刪除庭務員類科部分)
- 中華民國99年11月23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09900092111號令修正發布第八條、第十三條條文及第三條之附表一應考資格表(修正三等考試、附註、刪除三等考試司法官類科部分)、第六條之附表二應試科目表(修正表頭欄、刪除三等考試司法官類科部分)、第七條之附表三體格檢查標準表(刪除三等考試司法官類科部分),第三條之附表一自100年1月19日施行
- 中華民國99年4月6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09900027201號令修正發布第三條之附表一應考資格表(增訂鑑識人員類科、刪除檢驗員類科、修正附註部分)、第六條之附表二應試科目表(增訂鑑識人員類科、刪除檢驗員類科部分)、第七條之附表三體格檢查標準表(增訂鑑識人員類科、刪除檢驗員類科部分)
- 中華民國98年11月11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09800089451號令修正發布第九條條文及附表一應考資格表(司法事務官類科)、附表二應試科目表(司法事務官類科)、附表三體格檢查標準表(司法事務官類科)
- 中華民國97年4月7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09700024641號令修正發布附表一應考資格表(司法事務官類科)、附表二應試科目表(司法事務官類科)、附表三體格檢查標準表(司法事務官類科)
- 中華民國97年4月2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09700023751號令修正發布附表一應考資格表(附註部分)
- 中華民國96年10月12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09600070651號令修正發布第九條條文及附表一應考資格表、附表二應試科目表、附表三體格檢查標準表
- 中華民國96年3月26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09600021271號令修正發布附表一應考資格表、附表二應試科目表、附表三體格檢查標準表
- 中華民國95年3月9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09500020051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第五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條條文及附表一應考資格表、附表二應試科目表、附表三體格檢查標準表
- 中華民國94年5月10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09400036901號令修正發布第六條之附表二應試科目表(四等考試部分)
- 中華民國93年2月27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09300017701號令修正發布第六條之附表二
- 中華民國91年8月7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0910006016號令修正發布全文十三條暨附表一應考資格表;並自發布日施行
- 中華民國90年7月12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090000459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十二條暨附表二應試科目表(增訂試別欄及三等考試第二試部分)、附表三體格檢查標準表(特殊規定)(四等考試監所管理員、法警二類科及附註部分);並自發布日施行
- 中華民國89年7月14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06081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第五條、第六條條文及附表(原名稱: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規則)
- 中華民國88年7月15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04589號令修正發布第八條條文
- 中華民國87年10月29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06798號函修正發布第三條之附表二
- 中華民國87年9月4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06470號令修正發布應考資格表附註事項
- 中華民國87年3月16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00939號令修正發布第七條條文及應試科目表
- 中華民國86年7月17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04802號令修正發布應考資格表(附註事項)
- 中華民國86年7月9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03877號令修正發布全文十三條
- 中華民國85年5月21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02902號令修正發布全文十三條及應考資格表、應試科目表(三等考試監獄官類科部分)
- 中華民國85年4月9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01747號令修正發布全文十三條
- 中華民國84年8月29日考試院(84)考臺組壹一字第06374號令修正發布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條文暨應考資格表(增訂附註三)
- 中華民國84年2月6日考試院(84)考臺組壹一字第1039號令修正發布應試科目表(普通科目部分)
- 中華民國83年8月24日考試院(83)考臺秘議字第10520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第六條條文暨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應考資格表、應試科目表(增列乙等檢驗員及刪除丙等法院檢驗員部分)
- 中華民國82年9月15日考試院(82)考臺秘議字第3257號令修正發布附表應考資格表附註一條文
- 中華民國80年1月7日考試院(80)考臺秘議字第0044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第六條條文及應考資格表、應試科目表
- 中華民國79年3月24日考試院(79)考臺秘議字第0805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第六條條文
- 中華民國78年8月21日考試院(78)考臺秘議字第2647號令修正發布應考資格表
- 中華民國77年7月29日考試院(77)考臺秘議字第2073號令修正發布第九條條文
- 中華民國77年4月6日考試院(77)考臺秘議字第0785號令修正發布應考資格表及應試科目表(乙等司法人員法醫師部分)
- 中華民國76年8月19日考試院(76)考臺秘議字第2031號令修正發布應考資格表
- 中華民國76年4月15日考試院(76)考臺秘議字第0897號令修正發布應試科目表(乙等司法人員監獄官部分)
- 中華民國76年1月21日考試院(76)考臺秘議字第0236號令修正發布第一條、第二條、第六條條文及其應考資格表、應試科目表
- 中華民國75年8月11日考試院(75)考臺秘議字第2841號令修正發布應考資格表
- 中華民國74年9月4日考試院(74)考臺秘議字第2760號令修正發布應考資格表
- 中華民國70年8月21日考試院(70)考臺秘議字第2659號令修正發布應考資格表
- 中華民國69年9月11日考試院(69)考臺秘議字第2671號令修正發布全文十二條
- 中華民國67年10月17日考試院(67)考臺秘一字第2687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 中華民國66年9月13日考試院(66)考臺秘一字第2581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 中華民國62年9月26日考試院(62)考臺秘一字第2567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 中華民國61年7月26日考試院(61)考臺秘一字第1676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 中華民國60年5月25日考試院(60)考臺秘一字第1029號令修正發布
- 中華民國59年8月25日考試院(59)考臺秘一字第193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
- 中華民國45年5月28日考試院修正發布全文
- 中華民國44年7月20日考試院修正發布全文
- 中華民國44年6月29日考試院修正發布
- 中華民國43年6月12日考試院訂定發布
中央法規歷史沿革
考試/考選/特種考試
中華民國43年6月12日
中華民國112年1月18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11206000041號令修正發布第十二條條文及第六條附表二,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