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97年1月16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700005031號令修正公布第六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二十八條條文,自公布日施行
- 中華民國94年5月1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400072541號令修正公布第三條、第十二條、第十七條、第二十條至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條文(中華民國94年10月17日考試院考臺組貳二字第09400082911號令發布,自94年5月20日施行)
- 中華民國91年6月26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100128130號令修正公布全文二十八條(中華民國91年8月28日考試院考台組貳一字第0910007267號令發布,定自91年8月30日施行)
- 中華民國86年5月2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8600116220號令修正公布第二條、第六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六條、第十九條;增訂第六條之一條文
- 中華民國79年12月2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7432號令修正公布第四條條文,自79年12月30日施行
- 中華民國75年7月16日總統令制定公布全文二十一條,並76年1月16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