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03年11月21日考試院考臺組貳二字第10300093631號、行政院院授人組揆字第1030053723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十二條條文及第六條第五項之附表,並溯自102年11月11日施行
- 中華民國101年10月11日考試院考臺組貳二字第10100084931號、行政院院授人組字第1010053074號令修正發布第十二條條文及第六條第五項之附表「公務員轉任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職稱等級與擬回任職務官等職等對照表」,修正之第六條第五項附表自101年4月1日施行
- 中華民國97年7月30日考試院考臺組貳二字第09700052121號、行政院院授人力字第09700163373號令修正發布第五條條文及第六條第5項之附表「公務員轉任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職稱等級與擬回任職務官等職等對照表」
- 中華民國96年9月20日考試院考臺組貳二字第09600066211號、行政院院授人力字第09600282242號令修正發布第六條第5項之附表「公務員轉任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職稱等級與擬回任職務官等職等對照表」
- 中華民國93年4月27日考試院考臺組貳一字第09300034511號、行政院院授人力字第0939961999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十二條,自93年3月1日施行(原名稱:公務員轉任受託處理大陸事務機構回任時服務年資採計辦法)
- 中華民國89年3月1日考試院(89)考臺組貳一字第01444號、行政院(89)臺人政力字第190304號令修正發布第五條條文
- 中華民國85年1月16日考試院(85)考臺組貳一字第00305號、行政院(85)臺人政企字第01247號令修正發布第五條條文
- 中華民國83年4月11日考試院(83)考臺秘議字第1213號、行政院(83)臺人政企字第1081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十二條,自發布日施行
中央法規歷史沿革
考試/銓敘/俸給
中華民國83年4月11日
中華民國103年11月21日考試院考臺組貳二字第10300093631號、行政院院授人組揆字第1030053723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十二條條文及第六條第五項之附表,並溯自102年11月1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