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08年7月22日監察院院台人字第1081630548號函修正發布第三點,並自即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7年6月20日監察院院台人字第1071630459號函修正發布第四點、第五點及第九點附表三至附表五,並自即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5年5月27日監察院院臺人字第1051630425號函修正發布第十五點
- 中華民國104年9月23日監察院院臺人字第1041630734號函修正發布全文二十三點,並自即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1年12月3日監察院院臺人字第1011630832號函修正發布全文二十四點,並自102年4月1日生效
- 中華民國99年12月13日監察院(99)院台人字第0991601124號函修正發布第十六點、第二十點、第二十二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 中華民國92年11月21日監察院(92)院臺人字第0921600998號函訂定發布全文二十七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