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08年12月13日監察院院台業壹字第1080732146號函修正發布全文二十一點,並自即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7年9月13日監察院院台業壹字第1070731711號函修正發布第十一點,並自即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7年6月29日監察院院台業壹字第1070731156號函修正發布第十一點及第十八點,並自即日生效
- 中華民國92年4月22日監察院(92)院臺業參字第0920703167號令修正發布第一點、第二點、第三點、第八點、第十七點;增訂第十八點;原第十八點遞增為第十九點條文
- 中華民國87年4月24日監察院(87)院臺秘議字第870900355號令修正發布第二點、第六點、第八點、第十一點(中華民國87年3月24日監察院第2屆第七十八次會議修正通過)
- 中華民國83年6月21日監察院(83)院臺參甲字第5667號公告修正發布全文十八點(中華民國83年6月14日監察院第2屆第十八次會議修正通過)
- 中華民國66年1月6日監察院監臺院議字第0083號公告修正第十三條第五款條文
- 中華民國63年7月20日監察院監臺院議字第1874號公告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