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12年12月15日臺北市政府(112)府授秘機字第1123012219號函自即日停止適用
- 中華民國111年12月2日臺北市政府(111)府授秘機字第1113011887號函修正第一點、第四點至第七點及第四點附件1,自函頒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5年9月5日臺北市政府(105)府授秘機字第105313747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九點(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市政會議線上瀏覽會議資料作業規定)
- 中華民國101年4月10日臺北市政府(101)府授秘機字第10130633900號函修正發布第四點、第五點
- 中華民國98年9月24日臺北市政府(98)府授秘機字第09831039700號函修正第五點
- 中華民國98年3月6日臺北市政府(98)府授秘機字第09830199300號函修正第四點及第五點
- 中華民國96年9月5日臺北市政府(96)府授秘機字第09630931200號函修正,並自96年9月11日施行
- 中華民國93年12月17日臺北市政府(93)府秘四字第09326025900號函修正
- 中華民國93年1月5日臺北市政府(93)府秘四字第09303230400號函訂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