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11年8月10日臺北市政府(111)府授秘公字第1113004910號函修正,自函頒日生效 中華民國107年9月4日臺北市政府(107)府授秘公字第1077006017號函修正第三點、第五點,自函頒日生效 中華民國103年11月21日臺北市政府(103)府授秘公字第10330756900號函修正發布第三點、第四點、第五點,自103年12月1日起實施 中華民國103年4月22日臺北市政府(103)府授秘公字第10330256500號函修正發布第四點、第五點,並於函頒日起實施 中華民國100年8月22日臺北市政府秘書處(100)北市秘公字第10030400400號函訂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