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09年10月29日臺北市政府秘書處(109)北市秘人字第1093011894號函修正第一點、第六點、第十二點;刪除第十九點,自109年11月1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7年8月13日臺北市政府秘書處(107)北市秘人字第10730086562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十九點,自函頒日生效(原名稱:臺北市政府秘書處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申訴及懲戒措施)
- 中華民國105年4月7日臺北市政府秘書處(105)北市秘視動字第10530715100號函修正發布第五點、第十四點
- 中華民國104年6月4日臺北市政府秘書處簽奉核定修正發布第三點
- 中華民國104年5月18日臺北市政府秘書處簽奉核定修正發布第三點、第四點
- 中華民國104年5月6日臺北市政府秘書處簽奉核定修正發布第一點至第四點、第八點、第十五點及第十六點;並刪除第十七點
- 中華民國98年11月12日臺北市政府秘書處簽奉核定修正發布第一點、第十六點
- 中華民國95年1月25日臺北市政府秘書處簽奉核定公佈實施
臺北市法規歷史沿革
北市01-07-2009
中華民國95年1月25日
中華民國109年10月29日臺北市政府秘書處(109)北市秘人字第1093011894號函修正第一點、第六點、第十二點;刪除第十九點,自109年1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