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06年9月14日臺北市政府民政局(106)府授民區字第10632648000號函修正,自函頒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5年5月20日臺北市政府(105)府授民區字第10531526500號函修正發布第三點之附表
- 中華民國103年8月12日臺北市政府(103)府授民區字第10332369800號函修正發布第三點之附表,並自即日起生效
- 中華民國103年3月7日臺北市政府(103)府授民區字第10330725300號函修正發布第三點之附表,並自即日起生效
- 中華民國102年9月18日臺北市政府(102)府授民區字第10232825300號函修正發布第三點之附表,並自即日起生效
- 中華民國99年10月21日臺北市政府民政局(99)北市民區字第09933664800號函修正附表
- 中華民國99年1月25日臺北市政府民政局(99)北市民區字第09930336100號函修正附表
- 中華民國99年1月18日臺北市政府民政局(99)北市民區字第09930287700號函修正附表
- 中華民國99年1月7日臺北市政府民政局(99)北市民區字第09930217800號函修正附表
- 中華民國98年12月24日臺北市政府民政局(98)北市民區字第09833615000號函修正附表
- 中華民國98年8月17日臺北市政府民政局(98)北市民一字第09832323000號函修正附表
- 中華民國98年6月30日臺北市政府民政局(98)北市民一字第09831786400號函修正附表,自98年7月6日實施
- 中華民國97年4月9日臺北市政府(97)府授民一字第09730485600號函修正
- 中華民國94年10月17日臺北市政府(94)府民一字第09422378500號函修正
- 中華民國89年6月12日臺北市政府(89)府民一字第8904292300號函修正
- 中華民國83年9月16日臺北市政府(83)府民一字第83059716號函修正
- 中華民國77年4月5日臺北市政府(77)府民一字第231326號函修正
- 中華民國68年7月28日臺北市政府(68)府民一字第30154號函訂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