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01年8月23日臺北市政府(101)府授民治字第101324644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六點,並自即日生效 中華民國89年8月31日臺北市政府(89)府民二字第8904295800號函修正 中華民國87年10月6日臺北市政府(87)府民二字第8706785700號函訂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