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12年10月25日臺北市政府(112)府授民宗字第1126025173號函修正第四點,自112年11月15日生效
- 中華民國112年6月12日臺北市政府(112)府授民宗字第1126017379號函修正名稱及第一點、第三點、第五點至第七點,自112年7月1日生效(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國家重要節慶插掛國旗作業要點)
- 中華民國105年7月4日臺北市政府(105)府授民宗字第10531809501號函修正發布第四點,並自105年7月15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4年8月5日臺北市政府(104)府授民宗字第104323314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七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 中華民國100年9月26日臺北市政府(100)府授民宗字第10032554400號函修正發布附表,並自即日起生效
- 中華民國98年8月26日臺北市政府(98)府授民三字第09832594000號函修正
- 中華民國95年9月7日臺北市政府(95)府授民三字第09532486800號函修正第三點
- 中華民國93年9月17日臺北市政府(93)府民三字第09304768200號函修正
- 中華民國93年7月6日臺北市政府(93)府民三字第09304741200號函修正附表
- 中華民國93年4月15日臺北市政府(93)府民三字第09304710600號函訂頒
臺北市法規歷史沿革
北市02-04-2010
中華民國93年4月15日
中華民國112年10月25日臺北市政府(112)府授民宗字第1126025173號函修正第四點,自112年11月15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