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08年8月30日臺北市政府(108)府民宗字第1086032268號令修正發布,並自中華民國108年9月5日生效 中華民國107年7月2日臺北市政府(107)府民宗字第1076018805號令修正發布,並自即日起生效 中華民國103年3月14日臺北市政府(103)府民宗字第1033033340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二十五點,並自103年3月26日生效 中華民國94年4月19日臺北市政府(94)府民三字第09403131601號令訂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