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13年2月1日臺北市政府(113)府法綜字第1133004771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十六條(原名稱:臺北市市有公用房地提供使用辦法)
- 中華民國111年2月25日臺北市政府(111)府法綜字第1113007307號令修正發布
- 中華民國107年3月21日臺北市政府(107)府法綜字第10730993500號令修正發布
- 中華民國103年7月15日臺北市政府(103)府法綜字第10332198700號令修正發布第四條、第五條條文
- 中華民國101年7月10日臺北市政府(101)府法三字第10132033100號令修正發布第三條、第四條、第十條、第十三條條文
- 中華民國100年4月15日臺北市政府(100)府法三字第10031004300號令修正第三條條文及附表
- 中華民國97年9月10日臺北市政府(97)府法三字第09732301300號令修正發布第三條條文及附表
- 中華民國96年9月7日臺北市政府(96)府法三字第09631809300號令修正第三條條文
- 中華民國95年6月7日臺北市政府(95)府法三字第09579039800號令修正發布附表
- 中華民國95年3月6日臺北市政府(95)府法三字第09570767500號令修正發布第五條條文
- 中華民國94年4月27日臺北市政府(94)府法三字第09413923200號令訂定發布
臺北市法規歷史沿革
北市03-04-4008
中華民國94年4月27日
中華民國113年2月1日臺北市政府(113)府法綜字第1133004771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十六條(原名稱:臺北市市有公用房地提供使用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