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09年3月23日臺北市政府(109)府法綜字第1093012759號令修正發布部分條文 中華民國108年3月13日臺北市政府(108)府法綜字第1086008589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十條(原名稱:臺北市幼兒園收退費辦法) 中華民國106年7月18日臺北市政府(106)府法綜字第1063253510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十條,自發布日施行 中華民國101年12月27日臺北市政府(101)府法綜字第1013407490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十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