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12年6月26日臺北市政府(112)府授工採字第1123017395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 中華民國112年3月25日臺北市政府(112)府授工採字第1123007486號函修正,自函頒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9年12月17日臺北市政府(109)府授工採字第1093021881號函修正,自函頒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8年7月15日臺北市政府(108)府授工採字第1083013628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一點,自函頒日生效(原名稱:臺北市政府異質採購評選或審查作業補充規定一覽表)
- 中華民國107年9月19日臺北市政府(107)府授工採字第1076003570號函修正,自即日起實施
- 中華民國107年3月19日臺北市政府(107)府授工採字第10730002600號函修正,自函頒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6年9月7日臺北市政府(106)府授工採字第10631966100號函修正,自函頒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5年9月21日臺北市政府(105)府授工採字第10530227700號函修正
- 中華民國104年12月16日臺北市政府(104)府工採字第10430356200號令訂定發布,並自105年3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