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12年1月6日臺北市政府(112)府授工土字第1113036676號函修正附件之「工程委託代辦協議書(範本)」,並自即日起生效
- 中華民國110年11月4日臺北市政府(110)府授工土字第1103021302號函修正第十一點,並自即日起生效
- 中華民國104年8月5日臺北市政府(104)府授工土字第10430298200號函修正發布第一點至第六點、第八點、第九點、第十一點、第十二點,並自即日起實施
- 中華民國101年2月14日臺北市政府(101)府授工土字第10130083200號函修正所附之工程委託代辦協議書(範本)
- 中華民國100年9月14日臺北市政府(100)府授工土字第10030272600號函修正發布第六點第2款、第3款及第十一點第6款,並自即日起實施
- 中華民國96年11月20日臺北市政府(96)府授工土字第09631888500號函修正全文
- 中華民國94年4月18日臺北市政府(94)府工三字第09403825700號函修正
- 中華民國89年10月16日臺北市政府(89)府工三字第8908640000號函修正
- 中華民國89年7月6日臺北市政府(89)府工三字第8904914600號函訂頒
臺北市法規歷史沿革
北市06-04-2019
中華民國89年7月6日
中華民國112年1月6日臺北市政府(112)府授工土字第1113036676號函修正附件之「工程委託代辦協議書(範本)」,並自即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