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10年9月10日臺北市政府(110)府工道字第1103016309號令修正發布,自110年9月14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9年12月21日臺北市政府(109)府工新字第1093122017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十九點,並自110年1月1日生效(原名稱:臺北市道路挖掘施工維護管理要點)
- 中華民國105年9月6日臺北市政府(105)府工新字第10566932400號令修正發布第三十六點,自105年10月1日起生效
- 中華民國104年8月17日臺北市政府(104)府工新字第1046597340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四十六點,自104年9月1日起生效
- 中華民國98年11月25日臺北市政府(98)府工新字第09869338500號令修正第九點、第十二點、第十七點、第二十點及附表二、附表三、附表四、附表五、附表七、附表八,並自99年1月1日起生效
- 中華民國96年12月4日臺北市政府(96)府工新字第09668092000號令訂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