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11年6月29日臺北市政府(111)府工道字第1113018671號令修正發布,自中華民國111年7月1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9年12月24日臺北市政府(109)府工新字第1093121257號令修正發布,並自110年1月1日起生效
- 中華民國105年5月30日臺北市政府(105)府工新字第1056355210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三點,並自105年7月1日起生效
- 中華民國98年12月30日臺北市政府(98)府工新字第09869102900號令修正發布,並自99年1月1日起生效
- 中華民國98年2月16日臺北市政府(98)府工新字第09860469700號令修正發布
- 中華民國97年8月19日臺北市政府(97)府工新字第09765775100號令訂定發布
臺北市法規歷史沿革
北市06-05-3018
中華民國97年8月19日
中華民國111年6月29日臺北市政府(111)府工道字第1113018671號令修正發布,自中華民國111年7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