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12年2月16日臺北市政府(112)府都建字第1126082508號令修正發布,並自112年3月1日起生效
- 中華民國109年12月22日臺北市政府(109)府都建字第10932252791號令修正發布,並自110年1月1日起生效
- 中華民國108年6月24日臺北市政府(108)府都建字第10831350351號令修正第三點附表,並自民國108年7月5日起生效
- 中華民國97年5月28日臺北市政府(97)府都建字第09763878700號令修正第三點之附表
- 中華民國95年10月5日臺北市政府(95)府都建字第09565236500號令修正(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處理違反建築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
- 中華民國92年11月27日臺北市政府工務局(92)北市工建字第09254407500號函修正
- 中華民國89年9月26日臺北市政府工務局(89)北市工建字第8932481801號函訂頒
臺北市法規歷史沿革
北市13-10-3006
中華民國89年9月26日
中華民國112年2月16日臺北市政府(112)府都建字第1126082508號令修正發布,並自112年3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