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09年9月22日臺北市政府(109)府法綜字第1093044177號令修正發布
- 中華民國99年9月27日臺北市政府(99)府法三字第09932991900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及第三條條文
- 中華民國96年7月2日臺北市政府(96)府法三字第09631242800號令修正發布第三條及第六條條文
- 中華民國95年5月2日臺北市政府(95)府法三字第09577674400號令修正發布(原名稱:臺北市消費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實施辦法)
- 中華民國94年9月8日臺北市政府(94)府法三字第09420605800號令修正發布
- 中華民國91年1月22日臺北市政府(91)府法三字第09100265100號令訂定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