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12年10月11日臺北市政府(112)府授交停字第1123115612號函修正,自112年10月2日生效
- 中華民國110年5月24日臺北市政府(110)府授交停字第1103049264號函修正名稱及全文八點,自函頒日生效(原名稱:臺北市政府推動市屬機關及各級學校停車場開放民眾使用計畫)
- 中華民國109年2月27日臺北市政府(109)府授交停字第1093020351號函修正,自109年2月24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7年4月26日臺北市政府(107)府交停字第10732574200號函修正,自107年4月17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5年3月10日臺北市政府交通局(105)北市交停字第10534051300號函訂定全文八點,自函頒日生效
臺北市法規歷史沿革
北市07-03-2010
中華民國105年3月10日
中華民國112年10月11日臺北市政府(112)府授交停字第1123115612號函修正,自112年10月2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