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12年10月16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12)北市社老字第1123164169號令修正發布部分規定,並自中華民國113年1月1日生效
- 中華民國111年11月23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11)北市社老字第1113183230號令修正發布部分規定,並自中華民國112年1月1日生效
- 中華民國110年11月15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10)北市社老字第1103158634號令修正發布部分規定,並自中華民國111年1月1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9年11月27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09)北市社老字第1093192802號令修正發布,並自中華民國110年1月1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7年12月22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07)北市社老字第1076113460號令修正發布,並自中華民國108年1月1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6年12月15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06)北市社老字第10648176400號令修正發布,並自中華民國107年1月1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6年1月5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06)北市社老字第10549229400號令修正發布,並自中華民國106年1月17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5年7月28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05)北市社老字第10540367800號令修正發布第肆點、第陸點及第玖點,並自中華民國105年8月12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5年1月15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05)北市社老字第1053010940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十二點,並自中華民國105年1月27日生效(原名稱:臺北市政府社會局一百零四年度辦理社區照顧關懷據點實施計畫)
- 中華民國104年7月31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04)北市社老字第10440556900號令修正發布第參點、第伍點,並溯自中華民國104年1月1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4年6月15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04)北市社老字第1043867050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十一點,並自中華民國104年1月1日生效
臺北市法規歷史沿革
北市08-06-3007
中華民國104年6月15日
中華民國112年10月16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12)北市社老字第1123164169號令修正發布部分規定,並自中華民國113年1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