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12年10月24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12)北市社兒少字第1123165692號令修正發布第十點規定,並自中華民國112年12月1日生效
- 中華民國111年12月23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11)北市社兒少字第1113195997號令修正發布部分規定,並自中華民國112年1月1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5年1月11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05)北市社兒少字第1053013800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十一點,自中華民國105年1月25日生效(原名稱:一百零四年度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補助民間團體及收出養媒合服務單位辦理兒童及少年收出養服務計畫)
- 中華民國104年6月26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04)北市社兒少字第1043929880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十三點
臺北市法規歷史沿革
北市08-07-3010
中華民國104年6月26日
中華民國112年10月24日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12)北市社兒少字第1123165692號令修正發布第十點規定,並自中華民國112年12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