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109年7月14日臺北市政府(109)府法綜字第1093032519號令修正發布 中華民國102年7月4日臺北市政府(102)府法綜字第1023196760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二十一條,自發布日施行(原名稱:臺北市勞工教育實施及補助辦法) 中華民國98年8月26日臺北市政府(98)府法三字第09835669300號令修正第八條及第二十二條條文 中華民國96年7月26日臺北市政府(96)府法三字第09631437500號令修正發布(原名稱:臺北市加強推行勞工教育實施辦法) 中華民國93年12月31日臺北市政府(93)府法三字第09322818700號令訂定